星期四, 6月 17, 2010

心得

1. 做好應該,做不好悲哀
2. 有功無賞、弄破要賠
3. 做媒人最好他媽的包生子
4.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星期五, 1月 08, 2010

米國成績單...

第一次收到米國成績單,
可是竟然底部1/3有割痕,然後被透明膠帶黏起來= =


星期日, 8月 23, 2009

考試心得

建前:

第一天心得:

1.唸書要趁年輕,老了腦袋不好,連寫答案都邊寫邊忘...orz

2.大量寫字前要先熱身(手?),要不然很容易抽筋。


第二天心得:

1.預期自己從0分開始拿,有寫有賺,有助心情愉悅,身體健康。

2.情侶考生不要太閃,小心觸怒考試大神...



本音:

幹你x的x勒出那種沙洨三百年用不上沒學過的鬼東西是要給鬼來寫反正你隨便出出我也隨便鬼畫符兩筆讓你還要花眼睛看那堆廢話要不然老子報名費是交假的喔

星期一, 8月 03, 2009

價值

A:我可以不支薪來貴單位工作!

O:如果你認為自己的勞力支出是沒有價值的,那我為什麼要雇用一個「沒有價值」的人?

==============
他瞇的萬惡22K,真是哪個眼白多的傢伙想出來的爛政策...

星期一, 6月 01, 2009

Warbreaker

Brandon Sanderson的新書「Warbreaker」預定2009/06/09出版

Brandon Sanderson,2005年出版「Elantris」,並連續兩年(2006、2007)入選The John W. Campbell Memorial Award。而2006-2008完成了「迷霧帝國」(Mistborn)三部曲,且在2007年受到Robert A. Jordon的遺孀親自指定接手寫作Jordon未完成的「時光之輪」第十二集「光之回憶」(A Memory of Light)*。

Brandon Sanderson的小說,其架構每每讓人感到驚奇,尤其是神話魔法系統,例如:Elantris裡符文印記的Aon、Mistborn裡使用金屬的Allomancy, Feruchemy, Hemalurgy,這次Warbreaker裡又會是個怎樣的設計呢?令人期待...

此外,因為Brandon Sanderson的小說有個特點就是:主角群超會嘴砲...XD。例如Elantris裡的Raoden和Sarene、Mistborn裡的Kelsier和Elend(啊?Vin喔...個人覺得與上兩位S級嘴砲王相較,Vin顯得比較收斂,但若是與其他角色的嘴砲能力比起來也算是A級的了 XD),所以小說的基調明明超嚴肅(世界明天就會爆炸...),可是卻因為有這些S級嘴砲王的「參與」討論,所以讓整個故事看起來十分歡樂。
例如:
E:等等晚上我們去敵對陣營的舞會惡搞一下吧。 
V: 啊~慘~可是我沒帶禮服 :(

看了一下,這次Warbreaker的故事是關於兩姊妹公主、善神、有職業倦怠的小神,和想要挽回百年前的一件憾事的神人,這次的魔法系統名字叫「BioChromatic magic」(生物七彩?),又是個從名字看不出來是啥設定的系統。

又,Warbreaker跟Elantris一樣,是單冊完結的形式,不過又是一本兇器書(592 pages!!)...

Y,今年七夕的禮品就是這個了!(蓋


*Tor Book決定將原本定名為「光之回憶」的第12集,分成三冊出版,
第一冊「The Gathering Storm」(自譯:風雨欲來)預定今年11月出版。

ps:每次看到新人作家的新書狂出,都會很想去掐住JRRM大叔的脖子,「他喵地ADwD趕快生出來!!(來回搖晃)」

星期二, 5月 12, 2009

挖洞正夯~~!

生技產業正夯 學者:畢業生就業新選項
2009-05-11 20:52:14 中央社記者梁君棣台北11日電


文化大學大傳系畢展結合環保與生技,首創2.5公尺見方「綠色植物牆」受到矚目。大傳系副教授王毓莉今天說,生技產業是政府積極推動的動力產業,畢業生可將眼光投向此新興產業。

全文連結: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cna/20090511/index-12420463346496318009.html


什麼時候台灣的生技產業淪落到「大傳系」老師來說三道四...OTL

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台語
要跳進去就跳吧(踹

星期五, 3月 20, 2009

世事難料

咪的
十年前的我絕對想不到我可以寫出這種鬼東西

有時想想 套句周董的話:還蠻屌的

==============================

Dear all

禮拜一回新竹的路上討論到這個問題:

美國專利在訴訟中被聯邦法院判決無效後,是否有「對世效力」?
亦即專利權人不得再對他案他人主張該專利之專利權?

我查了一下資料,得到的結論是:
美國專利在訴訟中被聯邦法院判決無效後,專利權人不得再對他案他人主張該專利之專利權。

整理理由如下:

1. 根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Blonder Tongue v. University of Illinois Found. 乙案(下稱「B-T案」)之判決,(Blonder Tongue v. University of Illinois Found., 402 U.S. 313 (1971))最高法院認為某專利在訴訟中遭到法院判決為invalid,會對專利權人產生collateral estopple(間接禁反言),這種無效判決的效力會拘束專利權人在他案對他人為相反主張。

2. collateral estoppel(間接禁反言),又稱「issue preclusion」(爭點效),係指當一法庭對於某項法律或事實問題(Question of law or fact)做出裁決後,該裁決排除了在前案中之一造在後案以不同理由提出相同爭點的訴訟。其目的在於防止前案的當事人續行法律騷擾以及避免法律資源濫用。
(from 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llateral_estoppel)

3. collateral estoppel並不妨礙當事人上訴之權利,亦即當事人尚可於上訴審中對於相同爭點續行爭辯(廢話,要不然要上訴法院幹麼= =)。上訴法院的判決對該項爭點有排除效果(preclusive effects),但若是該判決被廢棄(vacated),則排除效果則失效(還是廢話...OTL)。

4. 當專利P在某聯邦地院被判決無效後,專利權人A有兩種選擇:
a. 上訴;
b. 放棄上訴。
當A採用方案b(放棄上訴)後,即表示A接受此項爭點的法律事實,且各聯邦地院皆適用聯邦法,而有關專利事項的訴訟,聯邦法院具有專屬管轄權(28 USC $1338(a)),所以其他各聯邦地院皆會依照collateral estoppel原則,認定專利P無效而駁回A在該地院再行主張P的訴訟。又,若是A採用方案a,則會上訴到CAFC,由於CAFC在專利議題上,係為各聯邦地院之上級審法院,其裁判對於各地院當然具有拘束力,所以一旦A在CAFC又被判P無效,則其當然無法在其它聯邦地院主張P的專利權。除非S. Ct.推翻(reverse)CAFC對於該爭點的判決,或是發回CAFC重裁(remand)。


總結與其他:

1. 美國訴訟中,若是專利claim被判無效(invalid),之後除非上訴,否則大概是沒救了...

2. 但是,專利權人仍可針對該專利提出re-issue,以救回其他未被判決無效的claims...

3. 在B-T案中,最高法院尚提出數種專利權被判定invalid但是不適用collateral estoppel的情形。(我還沒看完....)

4. 由於在ITC訴訟中,被控方不得提出反訴(counterclaims),所以不會有機會去吵validity的問題,所以ITC的判決不會造成專利權人之後無法主張其專利權的問題。且,ITC的判決並不會對當事人造成collateral estoppel,所以即使專利權人在ITC無法勝訴,仍不妨礙其至聯邦地院針對同一專利對同一當事人再行起訴。